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暂停及恢复部分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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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暂停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办理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机构投资者可分别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其他代销机构分别办理不超过1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申请、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或累计金额超过以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注: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7日(含2026年1月7日)起暂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办理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自2026年1月7日(含2026年1月7日)起恢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办理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自2026年1月8日(含2026年1月8日)起暂停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自2026年1月8日(含2026年1月8日)起恢复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办理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自2026年1月9日(含2026年1月9日)起暂停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在暂停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机构投资者可分别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其他代销机构分别办理不超过1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申请、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或累计金额超过以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该工作日港股通暂停交易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线、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列明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自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注:本公告就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0194;C:006837;D:019653)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自2026年1月7日(含2026年1月7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的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若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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